岡山本洲工業區生產事業用地不容許引進產業類別一覽表
一、金屬冶鍊工業:以礦石為原料之金屬冶鍊工業,包括鍊銅、鋅、鎘、鋁、鎳、鉛、鋼鐵工業。
二、煉油工業:以原油為原料之煉製工業。
三、石油化學工業:指石油化學基本原料之製造工業,包括乙烯、丙烯、丁烯、丁二烯、芳香烴等基本原料之製造工業。
四、紙漿工業:以稻草、蔗渣、木片、樹皮為原料之化學紙漿製造工業(包括縲縈紙漿) 。
五、水泥製造工業:以礦石為原料製造水泥之工業。
六、農藥、環境衛生用藥及人用藥原體製造工業:指農藥、環境衛生用藥及人用藥原體製造工業(含環境衛生用微生物製劑)。
七、煉焦工業:以煤為原料煉製焦炭之工業。
八、皮革工業: 以生、熟皮或鹽漬皮為原料,經鞣革作業「濕操作」之皮革製造工業(但無濕操作之加工業除外)。
九、肥料工業:指各種有機、無機肥料之製造工業(但僅摻配者除外)。
十、石油化學中間原料工業:以石油化學基本原料,產製中間原料或產品之工業。
十一、廢料處理業:以廢料、渣為原料之製造工業,包括蝕刻液、廢油、廢溶劑煉製業、廢鉛、鋅、銅、鎳或其廢渣為原料之冶煉業及廢鐵為原料之電弧爐煉鋼業、廢酸、鹼處理業、廢五金焚化處理業。
十二、劇毒性或危險性化工原料製造業:氰化納、鉀、鋅之製造、溴化氫之製造,硬脂酸鎘、鉛之製造,有機過氧化物之製造,氯,石棉工業,火藥工業,鎳、鎘、鉛、汞電池製造工業。
十三、汽電共生工業:以化石燃料為燃料之發電工業(廢熱發電除外)。
十四、磚瓦窯業:從事紅磚之製造,主要生產設備為燒成窯。
十五、無機酸製造業:從事硫酸、鹽酸、硝酸、磷酸及氫氟酸之製造工業。
十六、其他經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認定之事業。
十七、表面處理工業:係專門從事表面處理之工業。
※依據經濟部工業局100年3月4日工地字第10000244251號函增列第十七項。